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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港版图正构建:离岸贸易金融将是政策最终方向

点击次数:2017-10-29 22:19:31【打印】【关闭】

10月2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回应经济观察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上海自由贸易港相关建设方案即将出炉。这是继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

 10月2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回应经济观察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上海自由贸易港相关建设方案即将出炉。这是继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之后,官方对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最新消息。
自由贸易港允许境外货物、资金自由进出,被视为开放程度最高的交易港,往往能成为一个国家乃至全球的贸易中心。
据高峰透露,目前,除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外,浙江自贸试验区也已经制定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的发展目标,对接国际标准,推动以油品为核心的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
此刻,提出“建设自由贸易港”有何原因?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又有哪些新动向?
上海方案
建设自由贸易港,上海仍处于领先地位。作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先行试验平台,其功能培育及产业发展是多维度的。
早在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上,有关自由贸易港的概念已经被提出,要求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在上海的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自由贸易港区。
“商务部正会同上海市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自由贸易港相关的建设方案。”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在10月26日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对经济观察报介绍了有关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最新进展。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发展研究院、自由贸易区研究院院长赵晓雷对经济观察报介绍,要根据国家授权实行集约管理体制,在口岸风险有效防控的前提下,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取消或最大程度简化入区货物的贸易管制措施,最大程度简化一线申报手续。探索实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金融、外汇、投资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赵晓雷认为,上海自由贸易港贸易监管制度创新的突破口在于对照国际标准,在“一线放开、区内自由”方面实行高水平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率先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监管模式向自由贸易港(区)监管模式转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全球化智库(CCG)特邀高级研究员崔凡对经济观察报分析,正处于试验过程中的上海,有关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将持续关注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和金融中心等方面,具体措施还可能包括突破外汇管理体制的制约、升级现有的亚太运营商计划、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自贸区账户制度、加快推进人民币离岸业务等。
贸易制度创新红利
十九大报告写道“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港”概念一提出,便成了热门词汇。上海、广州、厦门、甚至地处内陆的西安、泸州等地一把手纷纷表态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赵晓雷介绍,自由贸易港的主体功能应该是整合保税区和港区口岸资源及政策优势,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充分发挥“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的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红利,提高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贸易转型升级,提升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
所谓“一线放开”,即自由贸易港区与境外实现货物、资金和相关专业人员的自由流动,这是各国自贸区贸易便利化的直接体现。
实现货物进出自由是“一线”海关监管的最大特点。赵晓雷介绍道,第一,按所在国或地区规定允许进出口的商品,均可进入自由贸易区,并且不受数量、途径、关税、原产地、起运国或指运国等条件的限制。区内货物也可自由地运出境外。第二,进入自由贸易区的商品不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出口税,也不办理海关手续,如有必要向海关交验单证时,仅限于出示载明货物主要项目的商业或官方单证,即商业发票、运单、发货通知等。第三,海关对运入自由贸易区的货物,不应该要求出具担保。
同时,进一步优化“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赵晓雷介绍道,提升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功能,将涉及贸易监管的海关、检验检疫、海事、口岸、边检、外汇、税务、支付等相关监管的部门接入“单一窗口”作业平台,平台功能覆盖贸易许可、舱单申报、报关通关、监管执法、资质登记、支付结算、税务管理等。进一步优化口岸监管执法流程,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
高峰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紧扣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核心任务,加大力度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
对标国际
“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实施更高标准的贸易监管制度”,高峰表示,根据国家授权实行集约管理体制,探索实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金融、外汇、投资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赵晓雷分析道,按照主体功能的培育要求,自由贸易港要发展贸易金融、航运金融、外汇管理、支付结算、全球维修、自然人(专业人士)出入境便利等功能。“对标国际水平”意味着,包括税收政策、外汇管理体制等一系列方面都要具备国际竞争力。崔凡介绍道,以税收为例,参考香港与新加坡的水平,15%以下的所得税率才有吸引力。
在崔凡看来,发展本地贸易、转口贸易并不是终点——“离岸贸易、离岸金融将是自由贸易港政策最终的发展方向”。
完善的港口建设将为国际贸易中心包括离岸贸易中心的发展提供前提条件。崔凡分析道,国际贸易中心的内涵从货物进出口口岸逐步向贸易的资金和信息控制中心转变,伦敦、纽约、东京、新加坡和香港等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心已逐步发展为世界离岸贸易中心,成为全球贸易的营运和控制中心。

而中国目前正在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发展。崔凡指出,作为一个贸易强国,我们需要在全球价值链中具有更强的治理能力,并在全球价值链中升级到高价值环节。而自由贸易港的发展无疑有利于这一进程的发展。
自由贸易港还将对内地的经济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拉动作用。崔凡分析道,目前,香港、新加坡等贸易港都属于单独关税领土或者关税国家,而我们建设的自由贸易港是与内地处于同一关税领土的特别监管区。此时自由贸易港所承载的功能之一,就是更有力地拉动内地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在借鉴海外经验的同时,更需要探索符合各自特色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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